本报讯(记者戴自更)广东省的国有企业将取消行政级别,按企业类别确定企业领导人员的待遇,并试行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。这是广东省委、省政府近日向全省各地印发的《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》中规定的主要内容。
《实施办法》明确规定:企业行政级别取消后,可根据企业资产、营业额、利税等主要指标建立新的企业分类分级制度,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,企业的类别、级别每两年界定一次。企业领导人员的待遇与原行政级别脱钩。企业领导人员原有的行政级别保留在本人的档案内,相应待遇按所在岗位确定;新任企业领导人员不再确定行政级别。
在激励机制方面,《实施办法》规定:企业经营者的收入要与企业资产规模、经营效益挂钩,根据企业经营的业绩、难度和风险合理确定;董事长和总经理试行年薪制,年薪分为基本薪酬和效益薪酬两部分;对有特殊贡献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可奖励一定的红股或股份期权,任期届满经审计和考核合格可兑现,任期内因决策或个人因素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、未实现任期目标的,视情况扣除所奖励的股份或股票期权。